發布時間:2021-10-13 11:09:25來源:轉載
EPC總承包理論考核主要考查學員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概念、知識體系整體的掌握程度。專業能力考核部分考試題型主要為單選、多選、判斷、計算、以及案例題。專業能力主要考察學員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實踐操作的掌握程度。接下來一起看看內蒙古2021年EPC工程總承包考試時間怎么安排?
EPC工程總承包考試時間:
每年3、6、9、12月份較后一個周末。
考試科目:
《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理論》
《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實務》
《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案例分析》
EPC總承包模式優勢特征:
(一)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,發包人(業主)不應該過于嚴格地控制總承包人,而應該給總承包人在建設工程項目建設中較大的工作自由。譬如,發包人(業主)不應該審核大部分的施工圖紙、不應該檢查每一個施工工序。發包人(業主)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進度、了解工程質量是否達到合同要求,建設結果是否能夠較終滿足合同規定的建設工程的功能標準。
(二) 發包人(業主)對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一般采取兩種方式:即過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監督模式。
(1)、所謂過程控制模式是指,發包人(業主)聘請監理工程師監督總承包商“設計、采購、施工”的各個環節,并簽發支付證書。發包人(業主)通過監理工程師各個環節的監督,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。FIDIC編制的《生產設備和設計—施工合同條件(1999年第一版)》即是采用該種模式。
(2)、所謂事后監督模式是指,發包人(業主)一般不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,但在竣工驗收環節較為嚴格,通過嚴格的竣工驗收對項目實施總過程進行事后監督。FIDIC編制的《設計、采購、施工合同條件(1999年第一版)》即是采用該種模式。
(三) EPC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“設計、采購、施工”整個過程負總責、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及建設工程的所有專業分包人履約行為負總責。也即,總承包人是EPC總承包項目的第一責任人。